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城北产业区,利十二路以北,津五路以东,总投资457710万元,该项目主要建设1套100×104t/a催化裂解制烯烃芳烃生产装置、1套20×104t/a裂解汽油加氢生产装置、1套20×104t/a芳烃抽提生产装置和1套废碱处理装置,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储运工程、环保工程等,年产丙烯16.66万t、c2 21.05万t、苯4.34万t、混合芳烃10.11万t,副产氢气0.59万t。
利华益炼化于2018年11月委托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编制了《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并于2019年1月23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《关于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的批复》(东环审[2019]9号)。本项目调试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,利华益炼化决定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主席令2018年第24号修订)的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。于2022年2月26日委托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《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后评价》。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682号令)及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开展了100万吨/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。
经现场检查和专家评审,项目环保手续完备,技术资料齐全,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管理制度,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,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,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,一致认为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,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现将《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进行公示,请社会监督。
附件:
建设单位: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
项目经办人:何光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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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日期:2022年12月12日